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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服装工程学院2016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4-18  点击:[]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直属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2016年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望各学院、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目标任务,确保指标体系达标,为11月省上检查考核、评估验收做好准备。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2016年4月18日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2016年省级

“平安校园”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陕高教稳[2016]6号文件通知精神,省委高教工委、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决定对全省获得省级“平安校园”满五年的普通高等学校在2016年组织复查验收。为此,学校决定继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以省委高教工委《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为指导,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与依法治校相结合。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校园治安和安全责任。通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水平,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营造稳定、安全、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目标任务

我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要在总结和优化2011年以来创建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安全保卫“三防”建设与管理水平,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具体目标任务是:建立“平安校园”创建长效工作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稳定、安全、文明、和谐为主要标志的校园平安程度的显著提高,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6个工作机构;各二级学院(部)相应成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机构。

(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进平  王鹏飞

副组长:吕  超  赵怀礼  陈登文  刘明夫

     成  员:张斌崇  罗文谦  吕云云  王悍正  王福海

             刘继兵  伍建成  张晓萨  邵智勇 

 (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刘继兵

副主任:伍建成 

成  员: 汤子峰  时晓楠  韩燕雄  甘  霖  王振斌

何小侠  张维峰  赵  勃  党军强  张建虎  王军宝

野苏民  陈力军  罗  雄  崔远远  刘延娟  李春霖 

董良超  葛  成  王晓英  温民良  曹  刚

(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材料组、宣传组、

校园稳定与安全保卫组、校园环境治理组、校园文化活动组、检查考核督导组等六个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材料组

组  长: 张维峰   组员:左菊香  何赟  郭芙蓉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省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负责安排部署全校创建活动各阶段工作,审定各工作组创建计划、措施和办法;按照省级“平安校园”验收指标,编制支撑材料指南,收集、整理全校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资料,形成学校和二级学院支撑材料;收集整理创建活动综述材料,起草创建自评材料和“平安校园”申请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宣传组

组  长:王福海        组员:赵勃  张建虎

主要职责:制作“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宣传方案;印发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宣传手册;采集创建活动信息,制作专题宣传展板,展示创建成果,营造全校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氛围;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媒体,报道学校创建活动的最新进展与成效,对师生宣传,为创建达标创造良好的外部舆论氛围;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3.校园稳定与安全保卫组

组  长:刘继兵        组员: 温民良  曹刚

主要职责:建立健全维护学校稳定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工作机制及规章制度;做好有关暴恐、邪教、法轮功等的抵制防范工作;加强校园舆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落实校内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强化安全保卫队伍建设,提升安全保卫管理成效;完善治安联防机制,落实校园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严格执行;规范强化校内资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管理保障措施,杜绝校内重大治安、消防等事故发生;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实验实训安全管理保障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4.校园环境治理组

组长:党军强   组员:李海卫  乔永安  牟军  白兵强

主要职责:强化依法治校、依规管理理念,杜绝违规办班违规收费;规范校内各种经营活动管理;规范校内房屋出租管理;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开展校内及周边复印店专项治理;整洁校园校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5.校园文化活动组

组长:伍建成   组员:董良超

主要职责:开展特色鲜明的道德诚信教育、文明行为教育、安全防护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与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多彩;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6.检查考核督导组

组  长:王悍正   组员:何晓侠

主要职责:督促检查各工作组创建任务的落实;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促进党员、干部艰苦奋斗、敬业奉献优良作风的形成,强化工作纪律;落实目标责任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形成书面总结;做好有关资料抽查和现场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各部门和二级学院(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机构

各部门和二级学院(部)都要成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学生主管任副组长,全面负责本单位和本学院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阶段安排及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2016年4月4-15日)

1.印发《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实施方案》。

2.印发《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工作计划》。

3.学校召开2016年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工作动员大会。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与各学院、部门签订《陕西服装工程学院省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下发创建“平安校园”任务分解表,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二阶段:(2016年4月16-30日)

1.各学院、各部门成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专人(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将本学院、部门创建领导小组和具体实施方案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学院、各部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创建工作计划,有序地开展各项基础建设工作,并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纠。

3.创建办公室建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QQ群,同时安排时间对各学院、各部门联络员进行集中培训。

4.各学院、各部门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收集、整理、补充材料。

第三阶段:(2016年5月9-20日)

1.充分利用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络、校报、展板、横幅、黑板、墙报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展开宣传攻势,确保“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深入人心,人人参与。

2.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各学院、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开展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省级“平安校园”的评估指标严格落到实处。

3.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学院、各部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协助各学院、各部门解决创建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4.进一步完善技术防范措施,对学校技防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

5.保障保卫处对学生公寓管理员、餐饮中心职员进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提高其工作责任心。

6.在学校校园网、校报上设专栏或专刊对创建“平安校园”各项工作进行报道和宣传。

第四阶段:(2016年5月21日-8月31日)

1.各学院、各部门将“平安校园”创建资料和支撑材料汇总上报,创建办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类、整理,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分类装盒。

2.创建办组织人员审阅各部门、各单位上交的评估材料,并提出整改意见。做好各类台帐建设,编写《陕西服装工程学院省级“平安校园”评估材料台帐目录》。

3.组织人员编写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宣传手册。

4.完成《陕西服装工程学院省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制度汇编》。

5.修订《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五阶段:(2016年9月1-16日)

1.在新生入学安全教育环节中,结合“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举办安全知识讲座、新生入学安全知识宣传等活动。

2.在学校教学计划中设立安全教育课,做到课时、教材、师资“三落实”。

3.在新生军训期间举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对火灾等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4.校“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学院、各部门的创建工作情况再次进行检查或抽查。

5.召开省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工作会议,根据“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做好迎接上级考核评估的工作。

第六阶段:(2016年9月17-30日)

1.各学院、各部门依据陕西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评估指标中明确的评估项目、评估内容、评分标准、评分办法,组织自评,并将自评情况报学校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学校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各部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联系省综治办、省教育工委、省公安厅领导来校检查指导我校创建工作,搞好共建。

4.组织撰写申报省级“平安校园”材料,并制作汇报材料PPT,十月中旬以前正式申报。

5.召开“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工作会议,布置迎评创建工作。

第七阶段:(2016年10月8-31日)

学校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陕西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做好迎评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迎评工作安排,迎接上级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要成立本单位创建省级“平安校园”领导小组,制定切合实际的创建实施方案。各级领导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2.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校级领导负责并督导各工作组统筹实施创建活动,同时按分工和联系单位实行分管负责制;各部门、二级学院(部)实行工作任务目标责任制,要逐层逐岗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评。

3.坚持以评促建,注重实效。要把创建平安校园纳入学校改革与发展总体要求,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对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热点问题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开展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要和校风、学风、教风、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以创建活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在创建活动中,各级领导要及时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关注焦点,及时妥善地解决各种问题,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凝聚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整个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4.学校要通过校园网络、板报专栏、标语横幅、校内刊物、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媒体,加强对学校创建工作新举措、新成就的宣传报道,为创建省级“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建立创建活动检查制度。“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原则上两到四周检查一次创建工作并通报情况。

6.实行奖惩制度。要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对于落实创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逐级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人事处要把各级干部在创建活动中的表现,作为考核、奖惩、考察、使用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档案;学生处、团委要把学生在创建活动中的表现,作为政治思想考核、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