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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校教职工2018年度考核及评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12-31  点击:[]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直属单位:

为鼓励全校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调动工作积极性,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做好教职工2018年度考核工作基础上,开展评选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工作

从2018年度起教师考核增加师德考核内容同年度考核同步进行,整个教职工考核,具体事项如下:

1.师德考核按照《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考核办法》(陕服人发[2017]7号)文件规定执行(此文在去年已下发,现编辑在学校人才人事管理制度汇编之中);

2.全校教职工年终考核按照《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陕服院发[2015]95号)文件规定执行(此文在2015年已下发,现编辑在学校人才人事管理制度汇编之中);

3.以单位组织处以下人员进行考核。

4.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核,由学校考核办公室组织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考核。

5.优秀等次比例(含师德考核)按全校参加考核人员的13﹪左右掌握,现下达到各单位,请严格执行。

二、评选优秀活动

1.评优工作按照《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陕服院发[2018]162号)文件规定执行(此文刚刚下发到每一单位);

2.本次评优时间范围为2017—2018年度;

3.先进集体名额以全校处级单位数25%下达,即全校可评选7个先进集体,其中教学单位4个,管理及教辅单位3个;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以教职工总人数的6.5﹪下达,请严格执行。

4.未参加学校招生任何活动,对学校招生工作漠不关心者(不含专职教授),不得评优。

5.先进集体的评选各单位先在全校范围内按照名额推荐提名,然后学校人事处汇总(必要时组织联评),最后报学校审定。

三、具体时间安排

师德考核、年终考核、评优工作同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9日各单位进行考核与评优(包括提名先进集体);

2019年1月10日—1月11日学校考核办公室汇总全校教职工2018年度初步考核结果与评优情况;

2019年1月12日—1月16日学校考核委员会确定全校教职工2018年度考核结果并审核评优结果并报校委会审定;

2019年1月17日—19日公示全校评优结果;

2019年1月日—15日处理考核工作中投诉、申诉的有关问题。

2019年1月16日—18日学校发文公布考核结果、宣布评优结果,并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四、具体工作要求

全校教职工2018年度考核及评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望各部门领导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实施,比较圆满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

1.《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教职工2018年度师德与年终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

2.《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教职工2017—2018评优名额分配表》

3.《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先进集体登记表》(获先进集体单位填报)

4.《陕西服装工程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表》(获先进者填报)

5.《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处级干部(     年度)考核登记表》(处级干部填报,可在人事处工作网站中下载)

6.《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标准评定等级表》(教师填报,可在人事处工作网站中下载)

7.《陕西服装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人员(     年度)考核登记表》(教师填报,可在人事处工作网站中下载)

8.《陕西服装工程学院管理人员(     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他人员填报,可在人事处工作网站中下载,)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