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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服装工程学院临时困难学生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2023-09-14  点击:[]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临时困难学生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临时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真正解决学生临时性经济困难的原则,鼓励他们安心学习,奋发向上,努力完成学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临时困难学生补助申请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我校全日制计划内本、专科学生;

(三)因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四)学习努力,积极向上;

勤俭节约,无奢侈浪费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补助:

(一)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二)处于休学期

(三)其他不符合补助条件的。

 临时困难学生补助标准及限制

(一)临时困难补助分为2000元、1000元、500元个档次

(二)每生每学期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临时困难补助。

 申请程序如下:

(一)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填写《陕西服装工程学院临时困难学生补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的佐证材料

(二)学院初审及公示。学院初审并在本学院学生活动的公共区域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上报材料审核无误后,提交领导审批。

 本办法自202391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家庭经济临时困难学生补助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