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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2018-12-30  点击:[]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直属单位:

为鼓励广大教职工做好本职工作,积极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做出贡献,表彰在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与个人,特制定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

(一)激励先进的原则。评选出工作中取得比较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与个人,树起标杆与榜样,给予表彰奖励,以达到激励先进的作用。

(二)突出实绩的原则。在评选中注重教职工实际工作成绩,坚持突出实绩的原则。

(三)注重一线的原则。在评优活动中,面向一线,重在评选一线成绩突出的集体与个人。

(四)公开公正的原则。注重实绩,坚持标准,评选过程公开、公正;评选结果公示,群众无异议。

二、评选范围

(一)凡在学校教学、科研、党政管理、教学辅助和后勤服务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及在职在岗教职工,均属评选范围。

(二)待聘人员、脱岗人员、出国逾期不归者、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者、受党政处分、法纪惩处不满一年者等不列入评选范围。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 团结协作,凝心聚力,勇于担当,创新意识强,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近年来单位的各项工作取得比较显著的成绩;

2. 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配合与协调工作到位;

3. 在教学、科研、管理等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学校认可,群众公认;

4. 顾全大局,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三育人”中成绩突出者。


(二)优秀教师条件

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师德良好;

2. 服从组织领导,教书育人,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教学及各项工作任务;

3. 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业务能力,积极参加各种形式培训和继续教育学习,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教学方法新颖,深受学生欢迎;

4. 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和道德行为养成教育;

5. 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出勤率高,全年无旷工现象,全年病、事假累计在15天以内。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条件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绩比较突出;

2. 能以身作则,经常深入教学实际、深入管理与服务工作实际;积极为集体出谋划策,顾全大局,能团结协作;

3. 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做好各项本职工作;

4. 以人为本,关爱教师、关爱学生、业务精通、勇于担当、敢于作为,领导信任、群众满意度高;

5. 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出勤率高,全年无旷工现象,全年病、事假累计在15天内。

四、年限名额

1.全校评选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一般每2年评选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进行(另行通知)。

2.先进集体评选名额以全校处级单位数25%左右掌握;先进个人以全校教职工总人数6.5%左右掌握。

五、资格审查

学校由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的评优人选与提名的先进集体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六、评选程序

1.各基层单位要召集教职工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然后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师德考核、职工年度考核结果, 按照评选优秀的原则、条件、名额进行评比,提出正式推荐人选(要求按评比结果排序),二级学院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整理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报送人事处。

2. 各单位按照学校下达的先进集体名额在全校范围内推荐提名先进集体。

3.人事处按照本《办法》及有关规定汇总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与优秀人选材料,必要时召开联评会议确定先进集体,集体与个人材料报学校审查。 

4.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对评选结果进行审定并公示,最终结果形成表彰决定发布文件(党政联合发文)。

5. 先进的表彰奖励活动由人事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七、其它事项

1.获得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单位与个人由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颁发“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证书,同时发给一定数量的奖金。

2.获得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要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组织存档,一份归入个人档案,作为晋职、晋级参考。

3.学校发文公布获奖名单,在校园网和校报等媒体上广泛宣传获奖者的先进事迹,树立模范形象,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4.学校评定出的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可优先参加上级评优活动及表彰活动,牵头部门可在本年度评选出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择优推荐人选,报请学校审定后上报。若上报人选不合适,经学校批准,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推荐评选。

八、附则

1.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

1.《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先进集体登记表》

2.《陕西服装工程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表》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