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部)、直属单位:
现将《陕西服装工程学院2018年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服装工程学院2018年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5日
附: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2018年
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680号)文件精神,我校申请高等院校实验系列职称评审权。现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75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职称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照评审程序,坚持评审标准,保证评审质量。
二、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张义明
副组长:姜寿山
成 员:王捍政 吴俊林 何小侠
下设职改办:
主 任:姜寿山
副主任:王捍政
成 员:何小侠 张婷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
主 任:张义明
副主任:姜寿山
委员(按照姓氏笔画排序):
马千里 马建荣 马菊侠 王 立 王捍政 王鹏飞 白琴芳
汤子峰 李水泉 李宗领 李德昌 杨军诚 吴俊林 张义明
张君安 张金魁 张 星 易宏军 罗文谦 周明贵 郑录社
胡鸿晓 姜寿山 徐小平 郭怀亮 唐明晰 曹丽娜 鲁绪会
温小郑 魏建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职称评审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四、申报范围
2018年度在岗的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工程、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五、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履行现职职责,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端正,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申报高级职务人员任现职期间,须有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延迟申报。
(1)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无一次优秀,延迟2年。
(2)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由各级学科组评议后,报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未通过的人员,须隔年申报。
(3)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延迟3年。
(4)受警告处分或发生教学事故造成一定影响者,延迟2年,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发生严重教学事故者,延迟3年。
(5)有谎报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4年。
3. 有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腐败行为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 凡脱产攻读学位者,其脱产上学时间不能计算任现职年限,且脱产学习期间不得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
5.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按照国家及陕西省职称评审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 补充说明
(1)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
(2)申报人工作业绩中同一成果取得不同级别奖励的按最高等级统计,不重复计算。
(3)论文均指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实用新型专利指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
(4)专著、编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其工作量的认定必须以前言或后记中的说明为准。
(二)业务条件
申报实验系列职称者,按照《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办法》(陕服院字[2018]134号)执行。
六、申报程序
1. 申报者报名及个人准备材料:申报人根据人事处下发的账号及密码登录:“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系统入口域名地址为zcps.sneducloud.com,申报人要将个人材料原件扫描或数码拍摄后按照附件《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规定电子化并通过“职称系统”报送。申报人首先在“职称系统”中填报完整的相关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提交除《评审表》或《认定审批表》外的电子化评审材料(相应纸质件不需提前初审盖章)。
2. 申报者所在单位初审材料:申报人将《评审表》或《认定审批表》及支撑材料等提交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宣读、展示,经单位集中评议且公示无异议后,由二级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审评表内签署意见。
3. 教务处、科研处对申报教学业务能力及科研材料审核:申报人将评审表及论文等支撑材料提交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进行实制性审核,由审核部门签字盖章。人事处对申报人上报材料进行考核复审签字盖章。
4. 申报人将评审材料交人事处。
提交材料包含:《评审表》或《认定审批表》一式三份,资质类原件以及其它能反映申报人教育教学水平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均用A4大小纸张。申报人向学校报送的材料,要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要附上所报材料目录。
5. 各学科组进行评审;
6. 公示学科组评议结果;
7. 学校评委会进行评审;
8. 公示学校评委会评议结果;
9. 做好有关备案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七、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67号)和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6〕230号),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职称(不分正副)400元/人,中级职称200元/人,初级职称100元/人。
八、支出规定
评审费用于上交材料有关费用、支付评委专家评审费用、开展评审工作有关劳务费用等。职称收费不得用于其他开支,收费与支出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由职称评审办公室专人建账管理。
九、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职称评审是关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工作之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职称评审工作,努力提升教学水平。
2. 认真考核。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方面主要考核其政治态度、工作态度、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等;业务水平方面主要考核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实际技能及教学科研等有关的各种能力;工作实绩方面主要考核完成教学工作情况,科研成果(论文)等。对师德及教学成果的考核、在学院推荐及资格审查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3. 做好宣传。各单位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切实做好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争取圆满、平稳完成职称评审各项工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