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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关于校、院(系)领导干部 联系思政课教师与听思政课的实施意见

2017-06-07  点击:[]

中共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委员会



陕服院党字【2017】11号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高教工委关于建立委、校、院(系)领导听思政课制度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2017年该校思政课教学质量年工作,了解教学工作的真实状态,及时发现、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和水平,现就校、院(系)领导联系思政课教师和听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联系思政课教师与听课组织

1.校级领导每人联系一个思政课教师(见附件),负责指导帮助教师提升专业水平、执教能力和课堂教学质量,跟踪教师成长。

2.教务处牵头,宣传部、思政部等部门配合,负责全校听课情况督查和听课结果的反馈处理工作。


二、听课人员及要求

1.校级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课时。

2.教务处及教学单位(二级院系)副处级以上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课时。

3.鼓励辅导员、班主任跟班听课。


三、听课方式与要求

1.听课可由个人随机安排,听课人员除按《听课记录本》要求逐项填写评价意见外,应重点了解和掌握以下三方面信息:

(1)教师备课与课堂授课的基本情况。

(2)学生到课与课堂听课的基本情况。

(3)师生对课堂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课管理

1.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负责《听课记录本》(指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听课记录本)发放到听课人员手中。

2.每学期考试结束后,《听课记录本》由教务处质量监控科收集并归入教学文书档案。


五、听课结果及处理

1.校、院(系)两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执行听课制度。听课完成情况将与年度教学考核、职称评聘挂钩,经学考核,未完成规定听课节数者,当年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等级。

2.实施校、院(系)两级听课制度是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水平的重要举措。听课结束后,听课人员应就课堂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及时与授课教师进行沟通与交流。

3.教务处要及时对听课过程中反映的主要情况和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并向校党委书记、校长、教学副校长和思政部进行反馈,及时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加强整改。


六、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名单: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校级领导联系思政课教师名单

 

 

 

 

中共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