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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意见

2014-03-05  点击:[]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就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新规定新要求为切入点,弘扬延安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三个陕西”提供坚强保证。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更具体,群众期望值更高,要全面掌握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现状,加强对存在问题的分析预判,增强活动的针对性。要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弘扬延安精神、发扬整风精神,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严格督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二、参加对象和时间安排

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参加单位主要是:各市机关(不含西安市机关),省直部门基层单位、西安市各区(县)机关;市管企事业单位、西安市区(县)管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以及没有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其他单位,共涉及基层党组织10.1万个,党员209万人。

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元月下旬开始,三季度完成。全省统一部署、梯次展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自上而下、压茬进行。第一批次包括市级机关、市直部门和县级机关,第二批次包括县直部门、乡镇(街道)机关、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到三季度结束。

三、重点任务

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教育党员干部树牢群众观点,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克服一切脱离群众、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的思想和行为。教育党员干部站稳群众立场,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教育党员干部掌握群众工作方法,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建立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执行机制。

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反对形式主义,着重解决发展观政绩观偏差、形象工程、文山会海、弄虚作假等问题,在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上下功夫;反对官僚主义,着重解决缺乏群众感情、漠视群众利益、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在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反对享乐主义,着重解决不愿吃苦、贪图享受、超标准用房配车、公款消费等问题,在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上下功夫;反对奢靡之风,着重解决铺张浪费、讲排场、摆阔气、大操大办、个别党员干部生活腐化等问题,在廉洁自律、勤俭办一切事情上下功夫。

努力提升服务能力。推行基层党员干部为群众代办制度,建立“百姓问政”制度,采取各种为民便民利民的措施,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解决好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化“升级晋档、科学发展”和“文明社区、和谐家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建设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服务作风好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下决心整顿基层干部队伍,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对损害群众利益、欺压群众的党员干部要严肃处理,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引入群众评价机制,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查处理,不能层层照转。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40天左右)

深入开展学习。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乡镇、街道,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光辉历史和延安精神,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委主要领导同志讲话。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五本教材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研读,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其他基层党组织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

广泛听取意见。采取驻村蹲点、结对帮扶、现场办公、专题调研、媒体问政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要利用好春节期间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时机征求意见。充分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的成果,认真梳理吸收全省大调研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集中整改打好基础。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重视平时收集掌握的意见,切忌“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增加基层负担,防止机关部门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造成新的形式主义。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60天左右)

找准突出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分析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刻查找“四风”问题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表现形式,找准症结,对准焦距,抓住要害。要深挖“四风”问题产生的根源,对基层的问题要从领导班子找原因,对班子的问题要从领导干部自身找原因,对工作层面的问题要从思想和作风上找原因。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以“向我看齐”的态度,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每名党员干部,都要以《党章》为镜,找出“四风”问题在自己身上的具体表现和产生原因。

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四风”问题逐项具体表现、典型事例,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特别要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住房、家属子女等情况作出说明。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上级党组织、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防止把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一般党员干部也要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村、社区等其他基层组织和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村党员,可不撰写书面材料,口头上作出对照检查。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事企业单位领导班子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其他基层单位的党组织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会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增进共识。会上,要以整风精神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敢于向自己开炮,勇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要实事求是,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要通过思想交锋,触及灵魂实质,取得“红红脸、出出汗、加加油、鼓鼓劲”的效果,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要在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40天左右)

上下联动整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第一批活动单位整改任务没有完成的,要继续抓好整改,以落实到基层的整改成效检验活动成果。把第二批整改的问题和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动真碰硬、攻坚克难,持续用劲、步步为营,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狠抓专项整治。发扬“钉钉子”精神,用“准、狠、韧”的劲头,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委确定的13项专项整治任务。重点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吃喝送礼、奢侈浪费、“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等。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和管理监督,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

抓好建章立制。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长效化。要把中央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和省委出台的一系列制度规定承接好、贯彻好,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五、组织领导

落实领导责任。市、县(市、区)党委要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门,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全程抓好正风肃纪各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宣传部门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搞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

分级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各单位的特点,提出具体要求,防止“一锅煮”、“一刀切”。县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见实效。县以下单位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运用驻村联户、结对帮扶等有效载体,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要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

加强督促检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向各市派出督导组,组长由副省级领导同志担任。各市县(区)委要选配好督导组,一级督导一级。督导组要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的督导,认真审阅把关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尽责不越位、督导不包办。各市委要借鉴省委常委会的做法,组建党员代表监督小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判。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中央和省委精神,宣传活动成效,总结推广各地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刘宝奇、雷洋洲等先进典型,同时注重发现总结新的典型,引导全省党员干部向他们学习。要对活动中查出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进行通报曝光,起到教育警示作用。要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力度和效果,更好地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搞好统筹兼顾。要把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结合起来,与巩固扩大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要把握好活动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合理安排时间精力,使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措施都紧贴中心工作,服务全省大局,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就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新规定新要求为切入点,弘扬延安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三个陕西”提供坚强保证。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更具体,群众期望值更高,要全面掌握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现状,加强对存在问题的分析预判,增强活动的针对性。要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弘扬延安精神、发扬整风精神,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严格督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二、参加对象和时间安排

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参加单位主要是:各市机关(不含西安市机关),省直部门基层单位、西安市各区(县)机关;市管企事业单位、西安市区(县)管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以及没有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其他单位,共涉及基层党组织10.1万个,党员209万人。

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元月下旬开始,三季度完成。全省统一部署、梯次展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自上而下、压茬进行。第一批次包括市级机关、市直部门和县级机关,第二批次包括县直部门、乡镇(街道)机关、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到三季度结束。

三、重点任务

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教育党员干部树牢群众观点,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克服一切脱离群众、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的思想和行为。教育党员干部站稳群众立场,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教育党员干部掌握群众工作方法,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建立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执行机制。

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反对形式主义,着重解决发展观政绩观偏差、形象工程、文山会海、弄虚作假等问题,在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上下功夫;反对官僚主义,着重解决缺乏群众感情、漠视群众利益、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在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反对享乐主义,着重解决不愿吃苦、贪图享受、超标准用房配车、公款消费等问题,在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上下功夫;反对奢靡之风,着重解决铺张浪费、讲排场、摆阔气、大操大办、个别党员干部生活腐化等问题,在廉洁自律、勤俭办一切事情上下功夫。

努力提升服务能力。推行基层党员干部为群众代办制度,建立“百姓问政”制度,采取各种为民便民利民的措施,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解决好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化“升级晋档、科学发展”和“文明社区、和谐家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建设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服务作风好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下决心整顿基层干部队伍,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对损害群众利益、欺压群众的党员干部要严肃处理,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引入群众评价机制,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查处理,不能层层照转。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40天左右)

深入开展学习。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乡镇、街道,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光辉历史和延安精神,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委主要领导同志讲话。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五本教材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研读,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其他基层党组织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

广泛听取意见。采取驻村蹲点、结对帮扶、现场办公、专题调研、媒体问政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要利用好春节期间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时机征求意见。充分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的成果,认真梳理吸收全省大调研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集中整改打好基础。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重视平时收集掌握的意见,切忌“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增加基层负担,防止机关部门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造成新的形式主义。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60天左右)

找准突出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分析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刻查找“四风”问题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表现形式,找准症结,对准焦距,抓住要害。要深挖“四风”问题产生的根源,对基层的问题要从领导班子找原因,对班子的问题要从领导干部自身找原因,对工作层面的问题要从思想和作风上找原因。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以“向我看齐”的态度,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每名党员干部,都要以《党章》为镜,找出“四风”问题在自己身上的具体表现和产生原因。

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四风”问题逐项具体表现、典型事例,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特别要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住房、家属子女等情况作出说明。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上级党组织、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防止把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一般党员干部也要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村、社区等其他基层组织和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村党员,可不撰写书面材料,口头上作出对照检查。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事企业单位领导班子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其他基层单位的党组织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会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增进共识。会上,要以整风精神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敢于向自己开炮,勇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要实事求是,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要通过思想交锋,触及灵魂实质,取得“红红脸、出出汗、加加油、鼓鼓劲”的效果,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要在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40天左右)

上下联动整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第一批活动单位整改任务没有完成的,要继续抓好整改,以落实到基层的整改成效检验活动成果。把第二批整改的问题和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动真碰硬、攻坚克难,持续用劲、步步为营,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狠抓专项整治。发扬“钉钉子”精神,用“准、狠、韧”的劲头,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委确定的13项专项整治任务。重点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吃喝送礼、奢侈浪费、“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等。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和管理监督,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

抓好建章立制。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长效化。要把中央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和省委出台的一系列制度规定承接好、贯彻好,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五、组织领导

落实领导责任。市、县(市、区)党委要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门,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全程抓好正风肃纪各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宣传部门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搞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

分级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各单位的特点,提出具体要求,防止“一锅煮”、“一刀切”。县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见实效。县以下单位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运用驻村联户、结对帮扶等有效载体,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要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

加强督促检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向各市派出督导组,组长由副省级领导同志担任。各市县(区)委要选配好督导组,一级督导一级。督导组要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的督导,认真审阅把关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尽责不越位、督导不包办。各市委要借鉴省委常委会的做法,组建党员代表监督小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判。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中央和省委精神,宣传活动成效,总结推广各地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刘宝奇、雷洋洲等先进典型,同时注重发现总结新的典型,引导全省党员干部向他们学习。要对活动中查出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进行通报曝光,起到教育警示作用。要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力度和效果,更好地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搞好统筹兼顾。要把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结合起来,与巩固扩大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要把握好活动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合理安排时间精力,使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措施都紧贴中心工作,服务全省大局,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