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关于做好庆祝2023年教师节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迎接我国第39个教师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23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7号)精神,《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43号)文件精神,为开展好我校庆祝2023年教师节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思想引领,强化育人使命
今年教师节活动主题是:“躬耕教坛,强国有我”。围绕教师节主题活动,各教学单位、各行政职能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做“经师”和“人师”统一的“大先生”等要求,切实认清人民教师在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中担负的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和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心怀“国之大者”,自觉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崇高使命,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昂扬向上、自信自强的精神风貌,做好教书育人工作,投身教育强国实践行动,为陕西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二、丰富活动内容,营造浓厚氛围
每年九月为尊师主题月,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尊师文化建设,营造重教良好氛围。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结合我校教师节活动安排,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通过举办表彰会、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等主题活动,制作发布和组织观看教师题材影视剧、舞台剧、短视频等文艺作品等形式,讲好教师故事,全方位展示新时代教师在教书育人日常工作和教学科研等重大活动中担当作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走近教师,了解教师,认同教师,尊敬教师,唱响尊师重教、教育强国的主旋律。
三、加强组织领导,丰富活动内容
(一)开展尊师主题月活动。加强尊师文化建设,各单位要在教书育人日常工作教学科研等重大活动中,选拔一批有担当作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优秀教师典型案例,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研讨会、专题讲座,全方位展示优秀教师风采。
责任单位:人事处牵头,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配合
(二)开展宣传表彰优秀。对2022--2023年学年,学校评选出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集体以及获得省、厅以上荣誉的先进集体与个人进行一次性表彰奖励。
负责单位:人事处牵头,党政办、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配合
(三)开展慰问信宣传活动。拟定“陕西服装工程学院董事会、校委会、党委会教师节慰问信”,于9月8日—10日连续三天在学校进行广播宣传,并将慰问信在校园网刊登宣传。
责任单位:宣传部
(四)开展“为教师亮灯”活动。在庆祝教师节期间开展为教师亮灯活动,在9月8日20:00—21:00进行预亮灯;9月10日19:00—21:30进行正式亮灯,在校园各LED屏幕滚动显示:“躬耕教坛,强国有我”、“老师,您好!”、“老师,您辛苦了!”、“教师节快乐!”等字幕,以强化感恩老师,敬礼教师,共度节日隆重氛围。
责任单位:宣传部
(五)组织教师宣誓承诺。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组织教师宣誓,誓词以模范遵守教育部颁布的《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尊则》、《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主要内容,把教师宣誓作为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切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责任单位:各教学单位
(六)开展走访慰问一线教师。
教师节前,由人事处牵头、会同校工会、党政办等组织召开优秀教师座谈会,走访慰问老教师、老专家、困难教职工,倾听一线教师意见和建议,体现组织关怀和温暖。
责任单位:人事处牵头,党政办、组织部、财务处、校工会配合
(七)开展“教师节”慰问活动。庆祝教师节之际,又即将迎来中秋节、国庆节,为感谢一直以来辛勤工作在一线全体教职员工,学校决定开展“三节”慰问活动,为每位教职员工发慰问金和慰问品。
责任单位:人事处牵头,财务处配合
(八)召开庆祝教师节座谈会。按照学校庆祝教师节活动形式,学校组织召开教师节座谈会,选新老教师代表发言,以达到提升全校教职员工和谐奋进的氛围。
负责单位:人事处、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