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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09-08  点击:[]

关于开展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陕教高办〔2022〕27号]文件精神 ,我校开展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级教学名师面向我校往届校级教学名师进行遴选。往届省级教学名师不参加遴选。

二、申报条件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2019-2021年,承担校内本科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或承担校内教学任务不少于96学时/年(含实践教学)。

2.获选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其他条件依照《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执行。

4.“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重点向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公共课的教师倾斜,向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实习实训教学的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全国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教师优先。

三、申报程序

1.各教学单位初选阶段

各教学单位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推荐教学名师候选人。候选人填写《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2.学校评审阶段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按照《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进行评选,择优向教育厅推荐陕西省教学名师候选人。

3.公示评选结果

公示期:7个工作日。

4.公布评选结果

四、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

1.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2.教学名师候选人支撑材料一份,包括:目录、学历证明、职称证明、获奖证明、教改项目结题材料(结题证书或结题文件)、科研项目结题材料(结题证书或结题文件)、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申报方式

请申报人所在部门于2022年9月13日10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武老师       电话:15929213315

 箱:191138332@qq.com

五、有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评优活动;

2.严格遵守评选程序,确保评选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3.各教学单位应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上报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附件1:《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2:《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