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服主页

党政办

Party government office

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22-06-01  点击:[]

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2022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中共陕西省教育工委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陕教工稳办【2022】1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中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结合我校“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活动及省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

 长:吕  

副组长:刘继兵

 员:各二级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叶晓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内容

(一)积极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宣传部、学工部、保卫处牵头,各单位、各学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学习,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安全生产发展的实际效果,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举办专题讲座,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

(二)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全校要组织好全国安全宣传日活动,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各二级学院要召开主题班会,讨论在我们身边存在哪些安全隐患,遇到紧急情况,如何自救避险等,通过讨论交流,使广大师生进一步了解安全法律法规。学生处、保卫处要协同查处学生公寓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管制物品;后勤处、保卫处配合要对校内后勤服务设施、设备、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用电、用气、防火、安全警示、安全标语以及私拉乱接电线、电动车违规充电,并做好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学生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师生的需求和特点,制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的公益性宣传展板,开展安全知识讲座,重点教育师生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防暴力伤害、防火、防灾、防震以及避险自救,同时做好防触电、防溺水、防中毒等方面的常识培训,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保卫处、各学院要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组织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开展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救援演练,提高师生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的技能,提升我校师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时间安排

2022年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结束,历时30天,“安全生产万里行”同时进行,持续到12月底。

六、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迅速研究部署,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向前推进。

2、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活动,突出“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这条主线,查隐患、找漏洞、出实招,实实在在的开展活动,确保活动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3、各部门、各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开展的工作情况每周三12:00前以图片、视频及文字等资料报送保卫处黄颖老师。学校将对此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对工作开展不扎实、不认真、不仔细,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全面的,学校将予以通报。

 

报送人:黄颖                 联络人:温民良

电话:029-38116085

电子邮箱:11692035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