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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2021-06-22  点击:[]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确保202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本届毕业生文明、安全、按时、有序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安排

2021届毕业生办理派遣时间为6月23日;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定于6月26日举行,请各学院组织好本、专科毕业生准时参加。6月27-28日办理本科毕业生离校,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和档案等。6月29-30日办理专科毕业生离校,领取毕业证书、报到证和档案等。

二、各学院、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学工部(处)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负责做好毕业生的文明离校教育工作;负责毕业典礼相关筹备工作和学生组织工作;负责毕业生学生证注销和档案的审核密封工作。

2.教务处及各学院负责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和学籍档案审查,并于6月22日前完成毕业生学历数据审核和照片上传工作;完成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制作,并于26日前发放到各学院。

3.招就处负责各学院就业的统计核查、上报;负责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办理工作,并于26日前发放到各学院。

4.各学院负责做好毕业生离校教育;做好毕业生档案的建档、归档工作;做好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档案的发放、登记等工作;负责本院毕业生学位授予及毕业典礼组织工作。

5.财务处负责毕业生财务手续的结算工作。

6.党委组织部和团委负责毕业生党、团关系的转迁工作。

7.图书馆负责毕业生图书资料的归还工作。

8.公寓办、物业公司负责毕业生的公寓清退、资产清查等工作。

9.保卫处负责毕业生户口的迁移;负责快递公司在学生宿舍区设立托运业务办理点的审批;做好毕业生离校环节的安保工作

10.为体现以生为本、服务学生的理念,毕业生学费清查、图书归还、注销学生证于6月23日起,由辅导员帮助学生提前开始办理。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毕业教育工作。各学院和学生处要按照《关于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的通知》协同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思想教育、法制安全教育,增强毕业生的母校情结和感恩意识,通过举办毕业晚会、座谈会,开展微信、微博送祝福等活动;引导学生为母校留言、为专业建设提建议;大力宣传毕业生中的典型事迹,发挥学生党团员、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在文明离校过程中的模范作用,营造健康、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环境,使广大毕业生以文明的行为和方式按期毕业离校。

2.持续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各院要继续做好就业帮扶工作,为未就业学生牵线搭桥、推介招聘信息,宣讲国家最新就业政策,帮助他们尽快就业;对已经签约的学生,要“扶上马,送一程”,做好入职相关礼仪教育、职业精神教育,鼓励学生在新的工作岗位,勤学善思,勇闯敢创,建功立业;帮助学生联系并加入当地校友会,持续关注学生成长,勉励学生为母校发展做出贡献。

3.用心做好离校服务工作。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工作简便高效;要增强服务意识,指定专人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在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过程中做到耐心、细致、热情、周到,体现浓厚的人文关怀。

 

附件:陕西服装工程学院202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表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2021年6月22日

 

 

序号

日期

工作安排

负责单位

1

6月5-25日

开展文明离校教育活动;组织召开各类毕业生

座谈会

学工部、校团委、

各学院

2

6月16日前

财务处提供2021届毕业生欠费清单,相关学院

组织清缴。

财务处、学生处、

各学院

3

6月22日前

进行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并将结果报省教育

厅和省学位办。

教务处、各学院

4

6月23日

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统计核查就业情况,

办理派遣。

招生就业

5

6月23-26日

 

归还借用图书、借书证

图书馆、各学院

6

党、团组织关系办理

组织部、校团委

7

以班为单位进行学生证注销

学生处、各学院

8

结清费用以班为单位到财务处核查盖章

财务处、各学院

9

6月23日

各学院将毕业生迁转名单送保卫处户籍室

保卫处、各学院

10

6月28-30日

各学院将毕业生基本情况表、毕业合影照(各一份)送交校档案室

档案室、各学院

11

6月26日

上午:举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下午:学术报告会

晚上:举行欢送毕业生晚会

党政办、学工部、教务处、人事处、宣传部、科研处、后勤处、保卫处、各学院

12

6月27-28日

集中办理本科毕业生离校手续,领取相关证书。

学生处、教务处

财务处、图书馆

公寓办、各学院

6月29-30日

集中办理专科毕业生离校手续,领取相关证书。

 

 

欢送毕业生离校

校领导,各学院、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