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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9年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09-20  点击:[]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精神,以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为主线,以学校体育教学改革为重点,以各地学校体育统筹管理为保障,着力构建目标明确、机制健全和制度配套的学校体育评价体系。按照教育部《关于2019年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办法有关工作的函》的要求,现就我省落实2019年“三个办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

      2019年,全省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继续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按规定的测试对象、单项指标、评分标准,开展覆盖本校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评定和上报工作。同时,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加了相关视力指标的采集上报工作,请各市、县(区)教育局和高校组织学校医务人员或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视力检测方法(详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培训班培训材料),组织学生进行测试。

      全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业务培训工作由各市、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将于秋季组织专家赴各地检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业务培训工作。

      请各校按照培训要求,于2019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将测试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域名:www.csh.edu.cn)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各项数据必须是实际测试所得,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各市、县(区)教育局和高校要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等相关科研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人力和物力资源的配置,将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含统计、整理、上报)纳入教学工作量,每班每学年计不少于8课时。加大学校体育发展、学生体质健康等方面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公布的力度,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不断促进地方学生的体质健康管理及数据应用工作。

      陕西省数据上报技术服务电话:029—86173375,联系人:王斌。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技术服务电话:010—66090906;邮箱csh@moe.edu.cn;联系人:肖影。

      二、稳步推进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工作

      各市、县(区)教育局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组织辖区内所属中小学校登录“陕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综合数据上报平台”(网址:http://124.115.170.231),按照《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做好2019年的学校体育工作自评工作。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的监管,认真复核学校自评结果,并根据辖区内学校填报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含中等职业学校)》(附件2)形成本地区《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附件3)并逐级报送。

      三、严格落实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各市、县(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要登录“陕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综合数据上报平台”(网址:http://124.115.170.231)逐项填写《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附件4)内容。填报的各项数据必须是填报单位和填报人员直接调查或凭证调查结果,凭证调查要有原始与核算凭证为依托,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漏报,必须保证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数据采集时间区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做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逐级上报工作,并对关键指标进行认真分析,组织编制本地区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形成《2019年××市(区)学校体育发展报告》并于2020年5月31日前利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请各市(区)教育局于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前组织辖区内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登录“陕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综合数据上报平台”(数据上报平台登录说明详见附件5),完成《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网上填报,并将《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2019年××市(区)学校体育发展报告》纸质材